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應急管理局,省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優化營商環境企業家座談會精神,進一步推進應急管理系統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省廳研究制訂了《河北省應急管理系統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20條措施》,現予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奮發進取,加快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要從營商環境抓起”的根本要求,切實增強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主要負責人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以“提質提效創一流”為目標,圍繞行政審批、行政執法、安全監管等重點領域,謀實事、出實招、做實功、求實效,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提升行政執法溫度,切實增強企業和群眾獲得感、滿意度,為加快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作出貢獻。
河北省應急管理廳
2023年2月15日
河北省應急管理系統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20條措施
1.制定全事項容缺審查目錄清單。對安全生產許可、備案等政務服務事項制定容缺審查清單,在主要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情況下,申請人作出相應承諾后,實施前置服務、預先審核,加快審批進程。
2.進一步壓縮行政許可辦理時限。對不需現場核查、專家評審的簡單變更事項(除煤礦外),辦理時限壓縮至2個工作日。許可事項法定時限為45日的辦理時限壓縮至18個工作日,法定時限為20日的辦理時限壓縮至8個工作日,為申請人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審批服務。
3.同步并聯組織現場核查和專家評審。對需要現場核查和專家評審的許可項目,原則上同步組織實施,由專家當場出具審查意見,最大限度減少審批環節。
4.開展證書到期提醒服務。在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延期、“三項崗位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復審或者換證屆滿前3個月,向企業或個人進行延期、復審、換證提醒提示,避免因證書過期造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斷檔”。
5.“兩重點一重大”化工項目實行即報即審。對“兩重點一重大”化工項目聯合審查事項,堅持即報即審、即審即辦,確保符合安全條件的項目快速落地。
6.執法檢查實施信息化登記備案。建立執法檢查登記臺賬,納入信息化系統管理。重點企業執法檢查原則上每年不超過兩次,一般企業實行“雙隨機”執法檢查,對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和安全生產誠信等級A級企業實施執法檢查,需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同意,做到對企業“無事不擾”。
7.實行行政執法照單檢查。制定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等行業領域標準化執法檢查表單,實行照單檢查、照單執法,防止任性執法。
8.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全程留痕。將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納入信息化系統,實施處罰時嚴格執行、全程留痕,并將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自由裁量標準的適用,逐項解釋告知企業。
9.實施企業自查整改問題免罰。嚴格履行執法告知制度,執法檢查前將有關事項提前告知企業,引導企業自查自糾,對企業自查發現正在整改的問題隱患不再處罰。嚴格執行包容免罰制度,對納入免罰清單的輕微違法行為一律不予處罰。
10.強化網上巡查和非現場監管執法。分行業制定非現場監管執法和網上巡查工作計劃,明確巡查具體內容及處置方式,將網上巡查發現的異常情況、問題隱患、預警報警信息作為執法的重要線索和依據,逐步提升非現場執法比重,減少現場檢查對企業的干擾。
11.組織開展企業“安全會診”。有針對性地組織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及專家深入企業開展安全“會診”和“安全幫扶”,實施精準化安全服務,指導幫助企業提升安全生產水平。
12.實施特種作業操作證“就近辦”“1日辦”。在各地配置自助制證設備,確保特種作業人員考試通過后1個工作日即可就近自助打印有效證件,方便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就近辦”。
13.建立安全生產中介服務網上超市。引導安全評價機構、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等各類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入駐安全生產中介服務網上超市,方便企業網上比對、網上選擇,促進中介機構規范公平有序競爭,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14.幫扶失信企業加快信用修復。對“黑名單”管理期限屆滿的企業,提前30天向屬地發提示函,提醒盡快摸排企業整改情況并及時移出。對符合信用修復條件的企業,引導其在“信用中國”“信用河北”“河北省企業安全生產誠信公告系統”等網站進行信用信息修復,幫助企業盡快消除不良影響。
15.培樹“整改提升典型單位”。強化“事故整改評估”結果運用,對整改落實到位達到全省一流標準的,可作為“整改提升典型單位”在“河北省企業安全生產誠信公告系統”網站向社會公告,提升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正面形象。
16.實施熱線咨詢投訴“即時辦”。鼓勵公眾通過政務服務熱線12345、安全生產舉報熱線12350舉報反映問題,規范工作流程,提高辦理效率,簡單訴求當日答復,復雜問題按時答復,及時回應群眾訴求。
17.召開應急管理部門與監管服務對象季度對話會。與企業面對面交流,深入了解企業訴求,聽取意見建議,為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18.實施許可事項和行政執法案件10日內全覆蓋回訪。許可事項和行政執法案件在辦理完畢后10日內逐一電話回訪,征求意見建議,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及時發現和改進工作中的問題。
19.實施涉企政策公布時同步解讀。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專欄多種形式,公開發布涉企政策并同步詳細解讀,提高企業和群眾對政策的知曉率,推進政策落地見效。
20.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執法檢查實施全鏈條監督。緊盯廉政風險點,充分運用信息化、大數據等手段,從承辦人員到副處(科)長、處(科)長、分管廳(局)領導實施全鏈條監督,采取暗查暗訪、企業回訪、隨機抽查等形式進行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暗箱操作,切實做到廉潔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