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有關部門:
《關于進一步激發全省民間投資活力的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6月11日
關于進一步激發全省民間投資活力的若干措施
為提振民營企業投資信心,促進全省民間投資平穩運行,推動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促進重點領域民間投資
(一)擴大房地產開發民間投資。堅持“因城施策”,統籌研究消化存量房產和優化增量住房政策措施。落實國家取消房貸利率政策下限、下調公積金貸款利率、下調個人房貸首付比例以及3000億元保障性住房再貸款等政策。加快推進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落地見效,對符合“白名單”要求的合規房地產項目給予資金支持。結合實際以收回、收購等方式妥善處置已出讓的閑置存量住宅用地。全力推進“保交樓”項目建設交付。抓好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三大工程”建設,結合實際收購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藏熑螁挝唬菏∽》砍青l建設廳、人行河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河北監管局、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等省有關部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下列措施均需各地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二)擴大農林牧漁業民間投資。用好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政策,鼓勵企業擴大農畜產品精深加工設備采購規模。發展種畜繁育、規?;B殖等現代畜牧業,擴大高端畜禽品種養殖規模。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開展鹽堿地綜合利用試點示范。鼓勵民營企業投資一產新業態,培育壯大休閑農業、林下經濟、森林康養等特色產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省發展改革委)
(三)擴大批發零售業民間投資。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型批發企業拓寬銷售渠道。引導專業批發市場集聚發展,支持服裝、家居、汽車配件、農畜產品等市場營銷大戶拓寬經營領域。促進電子商務與實體零售商加快融合,培育批發零售龍頭企業,支持大型企業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建設。積極引進區域品牌總代理、總經銷、分支機構落戶。(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四)擴大工業民間投資。落實工業領域設備更新實施方案,實施制造業技術改造升級工程,鼓勵企業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設備、超期服役老舊設備,更新一批高技術、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進設備,滾動實施一批技術改造項目。支持民營企業在數字經濟、生物醫藥、新能源等領域投資擴產。圍繞重點行業持續開展產業鏈上下游招商,不斷提高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競爭力。加大企業研發支持力度,落實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制度,按規定對縣域特色產業集群“領跑者”企業更新生產、研發、檢測、試驗設備進行補助。(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和政務服務局、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稅務局、省財政廳)
二、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五)強化金融支持。研究出臺地方金融機構支持民營企業政策措施。激勵引導金融機構用好5000億元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支持民營企業融資。定期組織開展政金企對接活動,引導金融機構采用續貸、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對民間投資項目加大支持力度,堅決杜絕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行為。統籌利用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資源,靈活運用央行抵押補充貸款、碳減排支持工具、融資租賃等金融產品和工具,多渠道滿足重大民間投資項目融資需求。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引導融資擔保機構主動降費讓利,積極培育民營企業“首保戶”。(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人行河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河北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六)做好用地保障。提前介入省重點民間投資項目選址,優先保障用地計劃指標,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積極爭取國家配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推進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鼓勵各地根據產業生命周期和項目用地需求,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供應土地。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支持以工業為主的單宗用地,兼容倉儲、物流、研發、辦公、文旅、商業等混合用途。對未完成開發投資總額25%以上的出讓土地,探索通過土地預告登記實現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七)加強用能支持。對能耗強度低于當地且不高于全省“十四五”末平均水平的低能耗高效益項目,全額保障用能需求。對企業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控制。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農產品精深加工業等重點項目,實行用能(不含用煤)指標優先配置。實行重大民間投資項目能耗單列。(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八)加強水電氣熱網保障。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全面推行水、電、氣、熱、通信、有線電視、網絡等服務事項聯合報裝。對市政接入外線工程涉及的規劃、綠化、占掘路等許可事項實行并聯辦理。加強項目用電保障,做好省重點項目用電需求確認,配套制定電網工程建設時序。鼓勵電信企業加大5G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通信管理局、省數據和政務服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廣播電視局)
(九)降低民營企業稅費負擔。嚴格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科技成果轉化稅收減免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政策。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用好省級政府股權投資基金,通過投資補助、以獎代補、投資入股等方式,支持民間投資項目。(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
三、拓寬民間投資渠道
(十)破除市場準入壁壘。落實國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推動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的行業、領域、業務。不得以備案、注冊、年檢、認定、認證、指定、要求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定或變相設定準入障礙。建立完善涉企行政許可相關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未納入清單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深化“雙盲”評審改革,開展招標項目隱性門檻、圍標串標等問題專項整治。(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和政務服務局、省市場監管局)
(十一)完善項目推介機制。依托河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定期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地方鐵路、公路、港口、碼頭等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領域項目建設。充分發揮吸引民間資本投資項目儲備庫作用,積極向國家推介優質項目。支持民間資本積極參與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項目相關配套工程建設,進一步擴大民間投資領域。(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廳)
(十二)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全面落實《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的特許經營(含改擴建)項目清單(2023年版)》,采取特許經營模式,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有經營性收益的交通、物流、市政、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水利、新型基礎設施等領域項目。在保障項目質量和產出(服務)效果前提下,通過加強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積極創新等獲得的額外收益主要歸特許經營者所有。(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十三)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盤活存量資產。加大基礎設施REITs項目培育、申報工作力度,加強民間投資項目前期輔導,支持更多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用好河北省盤活存量資產項目儲備庫,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盤活國有長期閑置但具有潛在開發利用價值的老舊廠房、文化體育場館等資產。(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河北證監局)
四、優化民間投資發展環境
(十四)持續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推行“高效辦成一件事”,積極推動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與省市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省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省自然資源業務系統、省生態環境業務系統等實現互聯互通,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一類事一站辦”。完善信用信息記錄和共享體系,全面推廣信用承諾制度。建立健全社會投資項目審批幫辦代辦工作機制,無償為企業投資者提供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指導、協調、幫辦、代辦等各類服務,打通項目審批手續“最后一公里”,提高市場主體辦事便利度、滿意度。(責任單位:省數據和政務服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
(十五)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持續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建立健全解決企業拖欠賬款問題長效機制。開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專項整治,暢通12345涉企違規收費投訴舉報渠道,建立規范的問題線索部門共享和轉辦機制。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完善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機制,引導民營經營主體積極利用信用修復機制改善自身信用狀況,依法對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違約毀約、拖欠賬款等行為開展失信懲戒。(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和政務服務局、省司法廳)
(十六)持續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建立健全與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定期梳理、及時解決民營企業反映集中的共性突出問題。加大對促進民間投資發展壯大政策宣介力度,強化對解決民營企業“急難愁盼”問題典型做法的宣傳報道,積極宣傳優秀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在全社會營造鼓勵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
五、強化推進實施
(十七)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行業部門協調調度機制,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就要管投資、管項目”的原則,加強對本行業領域民間投資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對本系統促進民間投資工作逐月開展調度。強化對各地民間投資的分析指導,及時補齊發展短板,力促重點區域民間投資回穩向好。(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
(十八)落實重大政策。抓好《河北省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實施意見》《河北省促進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的貫徹實施,用足用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民間投資引導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等政策機遇,謀劃儲備一批符合國家支持方向的項目,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項目,爭取國家政策支持。(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等省有關部門)
(十九)持續跟蹤問效。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能職責,結合實際細化推進民間投資穩定增長的工作措施,原則上不制定配套文件。完善統計監測體系,定期發布民間投資分行業分地區相關數據。定期開展促進民間投資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評估,確保政策取得實效。(責任單位:省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