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創新財政支持經濟發展方式,規范政府投資引導基金(以下簡稱引導基金)管理和運作,近日,市政府出臺《石家莊市市級政府投資引導基金暫行管理辦法》,該《辦法》引導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突出重點、滾動使用、規范管理、防控風險”的原則,堅持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新發展格局、發展現代化產業體系、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提高創新驅動效能等方面開展投資運作,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投資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相關產業和領域發展,助推省會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據悉,該《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引導基金管理體制,引導基金管理由市財政局、市級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引導基金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權責邊界更加清晰。
為提高引導基金合作吸引力,該《辦法》大幅放寬投資運作各方限制。一方面提高出資比例,引導基金一般采用“母子基金”模式運作,引導基金作為母基金,對參股子基金實行分類管理,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具體分為天使投資、創業創新和產業發展等子基金,積極引導投早、投小,政府資金出資比例上限由原來的不超過實收資本的30%,優化放寬至最高不超過50%,對于市與縣(市、區)聯合出資的天使基金政府出資比例不設上限要求。另一方面降低返投比例,該《辦法》將返投比例調整優化為1.2倍,增加返投比例靈活認證范圍,同時可按企業能級適當加權認定返投金額。出資比例提高,返投比例降低,認定范圍拓寬,進一步降低投資門檻,通過引導基金多層次疊加放大,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在招商引資和產業發展中的引導撬動作用。
該《辦法》鼓勵引導基金積極與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國家和省級政府投資基金或其他地市對接設立基金。鼓勵引導基金與縣級政府(包括各類開發區)引導基金,按市場化原則互相參股,形成財政出資合力。同時,對于社會資本參與度低、需要政府扶持的產業領域或初創期、早中期企業,引導基金向社會資本方、基金管理機構適當讓利或給予獎勵。
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辦法》自2024年2月21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新《辦法》的出臺,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資機構、社會資本參與,帶動更多的優質項目落戶石家莊,激發投資市場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