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2020年1月21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印發<石家莊市城區冬季融雪清雪工作應急預案>的通知》(石政辦傳〔2020〕5號),該預案有效期為五年,現已失效,需重新修訂。為高效應對冬季降雪天氣,最大限度減少降雪、冰凍對城市交通、市容環境和市民生產生活秩序的影響,確保雪后城市道路安全暢通、市容整潔有序,市城管局結合我市城區區劃調整和工作實際,對原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和完善,形成了本預案。新預案旨在進一步健全城區清雪除冰應急工作機制,明確各級各部門職責,優化資源配置和作業流程,提升協同快速處置能力,切實保障城市安全運行和市民安全出行。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主要依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石家莊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同時參考了國家及河北省關于自然災害應對、城市運行保障等相關要求,結合我市歷年清雪除冰工作實際經驗制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石家莊市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高新區、經開區城區范圍內,因冬季降雪、冰凍天氣導致或可能導致的道路積雪結冰,需進行應急清雪、除冰、融雪作業及相關保障工作的應對處置。其他縣(市、區)人民政府可參照本預案制定轄區城區冬季清雪除冰工作應急預案。
四、修訂前后的主要變化
一是將“融雪清雪工作應急預案”更名為“清雪除冰工作應急預案”,冬季道路結冰比積雪對交通安全危害更大,本預案加強了對結冰情況的應對。
二是完善組織架構,指揮部更名為市城區清雪除冰指揮部,增加市委社會工作部、市直機關工委等單位成員,細化部門職責。
三是優化預警響應機制,明確四級預警標準,完善應急響應啟動程序,規定各級響應的指揮權限和處置措施。
四是細化作業標準和要求,制定了道路風險等級分級處置機制,按照四個等級實施分級作業。同時對其他區域清雪除冰提出了具體時限和質量要求。
五是健全應急準備措施,對人員物資儲備、設備維護、培訓演練等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強化了“門前三包”責任制度,建立了更加完善的保障體系。
五、主要內容
《清雪預案》共分6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則”:明確預案編制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為清雪除冰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第二部分“指揮體系及職責”:規定應急指揮體系架構,明確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第三部分“預警級別及應急響應”:建立四級預警響應機制,明確預警標準、響應程序和應急發布及解除程序。
第四部分“總體標準”:制定道路和其他區域清雪除冰標準,規范作業流程、時限要求和安全規范。
第五部分“應急準備”:規定人員物資儲備、設備維護、積雪清運消納等應急保障措施,確保準備充分。
第六部分“附則”:明確預案有效期和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