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實施細則》自10月15日起正式實施,為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幫助更多靈活就業人員實現安居夢,本報從今日起開設專欄,對新政進行解讀,并對群眾關心的問題進行答疑。
哪些靈活就業人員能在石家莊繳存住房公積金?
答:年滿16周歲且未達到退休年齡、信用狀況良好,非全日制、個體經營、新業態方式就業的各類人員均可申請參加。比如新媒體從業人員、數字營銷設計人員、交通服務從業人員、物流倉儲從業人員、餐飲業從業人員、服務業從業人員、個體工商戶等。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公積金有哪些補貼政策?需要主動申請嗎?
答:有兩類補貼,且無需主動申請,由公積金中心自動核算發放至個人公積金賬戶。
開戶補貼:試行期間首次開戶,按約定正常連續繳滿6個月且未使用公積金(未提取、未貸款)的,賬戶狀態為正常的,自動發放100元一次性補貼;
繳存補貼:試行期間每年6月30日結息時,對一個公積金年度(上年7月1日—本年6月30日)內未使用公積金(未提取、未貸款)的,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的公積金部分,按照年化0.5%的標準給予補貼,并計入其個人賬戶中。